律师你好:我是在2006年上班途中发生车祸的,后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当时没有辞职一直工作到现在,现在如果辞职了还有赔偿金吗?赔偿怎么算?
2024-09-30 08:1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治疗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支付的医疗费用等;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您应当享有相应的工伤赔偿。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可能的经济补偿等等。 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详细的咨询和了解,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