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了一套公寓,买的时候开发商做活动说是自己付一成首付,其他首付的从他们公司小贷垫付,每个月还1000多的利息,两年后还清小贷就可以,2016年底买的,后来国家出台政策银行办贷款不接受有信用贷的,我发现他们这个是信用贷,现在他们通知我办不下贷款,责任在开发商吗?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是违规操作,现在说是我只能退房,但是一年多的小贷利息是不退的,我现在怎么该做
2025-08-05 07:4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违约风险。如果开发商未按约定履行退款义务,您可能会面临违约的风险。这可能导致您的购房合同被解除,从而导致您的权益受损。 法律纠纷。如果您与开发商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 资金损失。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退还剩余款项,您可能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此时,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信誉影响。如果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声誉。 为避免上述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同时保留相关的证据和往来文件。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