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于性格不合,在2015年3月31号办理离婚手续,因为一时冲动,不要财产,只要孩子的抚养权。我前夫说没有孩子,怕他爸妈生病,发疯,说任何时间我都可以去看他,现在他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还经常限制次数,尽量不让我见孩子,请问我的婚前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还能重新分配吗?
2024-07-29 21:17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其次,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子女意愿等。因此,即使您的前夫不同意您见到孩子,也不能完全排除可能改变这种状态的可能性。 至于婚前财产,如果您认为这部分财产应归于您,那么在离婚时可以通过诉讼请求分割。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分割婚前财产的前提是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并且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如果无法证明这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它们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通常情况下难以得到支持。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也请务必注意自身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