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分居近十年,有婚后购买房产一套,分居这近十年老公没给过一分钱管孩子和后续房贷,现在他起诉离婚要和我平分这套房产,我向法院提供了我个人一直向银行的后续还贷凭证,法院会如何判决?我和他结婚时候的住处是他妈妈口头赠予我俩的福利房,他妈妈现在提供了一份只赠他一人的书面声明,我该怎么办?孩子这些年都是我和孩子奶奶在照管,孩子的生活费用基本由我一人一直承担,现在他提的离婚诉讼我可以请求法院共同分他这近十年的工资收入吗?应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我跟他工资收入差不多可我的工资全部交了贷款和我跟孩子的生活费用,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4-10-03 19:10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分居十年且未再生育子女,那么该房产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然而,如果该房产是通过赠与方式获得的,且赠与方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则该房产可能被视为赠与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您提到的其他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由于您已提供了银行还款凭证,可以证明您的购房资金来源为个人所有,而非借款。 关于婚姻期间的住房福利房,虽然存在赠与关系,但需要证明该房屋实际是赠与给您的。如果无法证明,那么该房屋将被认定为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孩子抚养权归属非争议焦点,建议直接寻求法院调解解决抚养费事宜。 对于离婚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需具体分析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申请法院判决。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请保持冷静,积极应对,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专业人士获取更详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