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3年9月2日与前夫离婚,2015年6月29日生了一个孩子(是前夫的,但未在一起共同生活),2014年2月15日前夫在外借款130万元,现在原告向法院提供了2010年我们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前夫在2014年与别人合伙成立了好几家公司为证据,追加我责任甚至保全了我的所以财产(包括我婚前的个人财产一套房子),请问我这个胜诉几率大吗?十分感谢!!!
2024-12-04 03:06您的案件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更详细的背景信息和具体情况来评估胜诉的可能性。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考虑因素。 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您和前夫签订了有效的离婚协议,并且按照协议处理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权益,那么您可能不会被列为被告。 债务关系。如果债务是基于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则可能需要考虑夫妻间的债务分担原则。此外,债权人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债务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或者是在债务发生时双方都有能力偿还。 子女抚养权。即使您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如果前夫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例如不支付抚养费或虐待子女等行为,法庭可能会判决您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优先权。 财产分割。如果你们之前存在过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如何分配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法律适用。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通常会由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此,选择正确的诉讼地点也很重要。 最后,请记得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