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别人欠我22000元!没有欠条。我上门讨要他反而还给我打了。后来我报警了。后来警方给我们调节是对方周一给我打欠条。我想问一下如果他周一不给我出这个欠条。我有权利让警方还刑拘他吗?谢谢
2024-07-21 18:1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时,对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或方式履行还款义务的,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对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欠条,这并不构成其拒绝履行合同的行为,也不影响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即使对方周一未给您出具欠条,您仍然有权向警方报案并申请刑事拘留。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和执行过程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务必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