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一个女生加她微信荐股,后推荐赢期服务平台打进100000元,由老师带队做个股期权,17日到期,现在亏损,在这期间查了平台,不属于正规的,问荐股老师公司是什么性质的,叫什么名字,均不告诉,我到银行查一下资金流向,工行先转中国银联广东分公司专户,又通开联通转入成度和谐有限公司,他们这样做,是违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6-02-22 18:59首先,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执法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也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股票和其他证券。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荐股老师和平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则可能构成犯罪。此外,您的资金流向可能存在诈骗嫌疑,因为该行为涉及资金转移,并且可能涉及到洗钱等犯罪活动。 对于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联系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需要,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进一步透露个人信息给他人。 请记住,及时报警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