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停在医院马路对面,我7点去停车,她收我5块钱,然后3个小时收费一次,她们是下午5点要下班走的,问题是我在上班,晚上10点下班,没人收费我肯定开走了,过了一个星期后,我又去停车,她就问我收当时的费用,你觉得我有义务付钱吗,还有他们有权利锁我的车吗
2024-09-25 16:20您的情况属于停车场管理中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停车场服务是一种提供公共场所停放车辆的服务,其价格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和市场规则。 针对您提到的问题,如果停车场提供了明确的收费标准,并且没有强制要求在每次使用前都进行额外的付费,则您可以拒绝支付额外的费用。同时,如果您已经按照之前的约定进行了支付并且离开,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该款项。 关于停车场是否有权利锁住未使用的车辆,这主要取决于停车场的具体条款和服务协议。通常情况下,除非存在恶意破坏或者紧急情况需要保护财产安全,否则停车场应该允许车辆在不使用时留在指定位置。 如果您认为停车场的行为侵犯了您的权益,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停车场工作人员直接沟通,了解相关服务条款。 如果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提起民事诉讼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