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三年了,现在我老公要买一套二手房子,是他公司老板的,他老板要求:只写他一个人名字,个人独有。因为我们现在我们没有钱买这套房子,所以需要这房子抵押贷款,然后把钱给他老板。请问:这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3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结婚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双方共同出资并约定为一方所有的,则该房屋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您的丈夫是通过与公司的老板协商,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且您们并没有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该房产可能被认定为他的个人财产,而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您和您的丈夫是否已经就该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 如果你们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房产属于您或您丈夫所有。 无论结果如何,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当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