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书没下来的,我是货车司机的亲属,5月15日,货车司机在文山马街出事,从昆明拉运木板去马街,车上载着两人:男的是卖木板老板,女的是购买木板的买主,去到马街公路转弯处,司机转弯没转成功,连人带车掉进沟,文山州交警大队判定是司机单方责任司机和女买主都不在了,男老板在医院重伤治疗,考虑后面赔偿问题,所以先咨询我们知道司机负全责,赔偿是一定要赔的,但是卖木板的老板和女买主也有责任吧,这种怎么裁定
2025-07-31 17: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本案例中,虽然事故发生在驾驶员一人身上,但考虑到双方都有责任,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如果女买主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由于卖木板的老板疏忽大意或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他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不过,具体的赔偿责任还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进行全面的法律咨询,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此外,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