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广西崇左市宁明县爱店镇的,我妈妈不幸在宁明县城被一个醉驾撞死,死者儿子女儿户口是广西省崇左市宁明县爱店镇的,但儿子女儿都买有房子在宁明县,这个的话法院会给予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赔偿呢?
5天前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如果您的母亲是在城镇居住并购买了房屋,则她的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城镇标准计算。然而,在具体操作中,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以支持这一主张。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您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追究肇事者及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