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蓝忠宝,有两儿子,分别8,6岁去年十月份妻子闹离婚,离家出外,一直没回,一直找没找到,今年8月5号收到法院提交给我的被告辫答书,原告是我妻子,8月22号开庭,法院撤回原告起诉书,正据不足。当天妻子离开法院就没见踪影。跟据朋友提供线索,昨天我正抓到妻子出轨现场并报警。现我要和妻子离婚,如打赢官司。妻子和她男友应要赔偿我人身,精神,物质,两小孩扶养费一共大约多少钱?
17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妻子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并且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具体的抚养费用金额需考虑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 再次,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妻子的行为导致了您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需要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后,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是指因第三者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而应由加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是第三者造成了您的人身伤害,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求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和指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