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我丈夫和小三借贷做生意,但我不知情,还每个月给我和小孩寄生活费,直到今年我才知道他是借贷,但我要求他每个月帮我打300O元生活费,而且我现在有工作了,也不在家带小孩,只给我个人寄钱,请问这钱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后我要帮他还贷吗?
7天前在婚姻关系中,一方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借的钱是他自己的债务,那么这笔钱可能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并且与您无关。 关于还款责任,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偿还义务。这意味着无论谁在债务发生时签字,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您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财务规划,可以考虑将一部分收入用于家庭开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来筹集资金来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