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再就业补助可以算在协议解除合同补偿金里吗?(我们公司今年可以申请自愿解除合同,补偿是N-1,但却拒绝我的一吃性工伤再就业补助金,说是已包括在N-1里了,并要我签协议,不再主张该份不偿)合理吗?
7天前工伤再就业补助属于劳动关系终止时的经济补偿性质,不应纳入到劳动合同到期前的补偿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形。因此,即使公司在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拒绝给您计算工伤再就业补助,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如果公司坚持认为工伤再就业补助已经包含在之前的补偿金额中,那么建议您与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更多关于具体案件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