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工作时间内被他人打伤,住院期间费用都是老板垫付的,和打人者私了后赔付我3万,老板要求我把医药费归还他,请问我要不要给他,或者追究他的责任麻烦老师告知 谢谢
2025-05-09 10:39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打人者已经赔偿您一定的损失,并且您也同意接受这笔赔偿,那么您可以考虑将这部分资金用于医疗费用的报销或康复治疗等事宜。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给您造成了额外的伤害,比如精神上的痛苦,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同时,对于您提到的老板要求您把医药费归还给他的请求,这可能涉及到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您的确需要支付这部分医药费,建议您与老板沟通清楚具体的还款条件和方式,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存在其他争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