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长辈一次性全额付清的2008年,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去办理房产证,最后于2012年才去办理了房产证。由于为了夫妻双方能够更好的生活,当时男方将房产权分为男方母亲50,男方本人30,女方20。现在双方打算离婚,一旦鱼死网破,女方能不能一定可以拿到这20的房产
2025-06-09 14:28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没有明确说明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为男方母亲50%、男方30%和女方20%,这意味着该房产归三人均分所有。如果双方想要离婚,且考虑到将来可能需要分割房产的问题,那么女方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因为她需要证明自己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并且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