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婚前我老婆有两套房,我有一套房(全款付完),其中我老婆一套是全款付完,另一套是贷款买房付的首付,两套房都写的我老婆的名字,婚后我一个人还房贷,我一个人赚钱养家,目前我个人已经还房款15万左右,目前房子也有增值。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是否可以拿回所付房款金额,谢谢
2天前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时共同拥有的房产,无论其产权归属如何,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对于该房产的处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个人已偿还的房屋贷款,如果您认为这部分款项应该作为您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并且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则需要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无法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最后,关于“我老婆一套是全款付完”,这并不影响您对这套房产的权益。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按照实际价值或市场价格来确定房产的价值,然后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责任情况,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由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