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留学回国人员,被大学人才引进。2015 年3月被聘用。2015年12月与还在日本的前妻离婚。2016年初大学发我一笔安家费。前妻现在起诉提出要分割这笔安家费。法庭会怎样判决?前妻的要求合理吗?
回答数:396
您在大学任职并获得安家费是合法的,因此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分割这笔费用。然而,由于您和前妻已经离婚,并且安家费是在离婚时未分配的部分,所以法院可能会拒绝前妻的请求。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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