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苏州园区关于孕检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回答数:410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30638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66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