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高法院关于离婚房产分割司法解释
2025-01-02 01:4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财产有争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的分割,通常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何分割。例如,《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形式取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在离婚时,该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夫妻共有动产的处理原则,即“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时对房屋等不动产的分割应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协商或由人民法院裁决。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