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因为车贷逾期车被担保公司强制扣留5个月,今天想去提车,原来的车贷10万还剩下6万多,现在他说车子提出来要花12万多,这其中停车费7500,银行违约金18000多,担保公司的违约金30000,请问这个合法吗?
2025-04-26 16:05首先,您的车贷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逾期后果,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车贷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比如有“若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则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等条款,且这些条款得到了有效的执行,那么您的车可能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来处理。 关于费用方面,如果您已经支付了停车费7500元,而担保公司收取的违约金30000元属于额外的损失,超出合理范围,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调整。此外,银行违约金18000多元也需要仔细核对是否有依据,并与银行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合理。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的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了解具体情况,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