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在微信上卖食品,每月收入3000元左右,交通事故受伤有没有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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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受害人接受治疗行为而发生的误工费应当由侵权人承担。因此,您在事故中受到的误工损失应当由被告承担。 至于您在微信平台上销售食品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存在侵权行为,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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