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子在我们这里的学校教师子女享有优先入学,择班,无条件复读等特权这样的校规合理合法吗?
16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这表明我国的教育制度是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资源,包括家庭经济状况和地理因素。 学校应该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因此,学校不得有歧视性的政策或行为,如给予特定群体(如教师子女)特殊待遇。如果存在这种现象,应立即纠正并采取措施消除此类不公平对待。同时,家长也需要理解和支持学校的教育理念,尊重孩子的个人发展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