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今年64了,在幼儿园和孙子做元旦活动的时摔倒了,腰锥骨折,请问幼儿园是否有责任
2025-04-15 03:2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幼儿园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如果幼儿园没有尽到安全管理和保护义务,导致幼儿受伤,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您提到的情况是,您的母亲在幼儿园参与元旦活动时摔倒,并且导致腰部骨折。这种情况确实可能属于意外伤害,但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幼儿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充分到位,以及是否存在疏忽大意或者故意行为等。其次,需要评估幼儿园对儿童的监管职责和能力,以及其是否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 总之,如果您认为幼儿园存在过失,建议及时与幼儿园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范围。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