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房子抵押借款20万,个人开的公司四分钱利息,已经给了38个月利息,现在实在是给不上了,要收我房子,我该怎么办?
17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借款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偿还本金和利息。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利息过高,可以通过与债权人进行沟通,请求降低利率或分期还款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院作为参考。 最后,为了避免纠纷,建议您及时与债权人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违约责任,以及可能采取的措施。如果情况紧急,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的司法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