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告支付了医药费原告要求不合理的营养费用而打官司被告方会不会承担诉讼费用。对方检查出只是软组织受伤已经在医院住了四天院,现在已经出院了。非我要我们承担八千的营养费用,我们说承担三千,于是她打算去法院起诉我们
15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营养费用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受害人因伤住院治疗期间需要加强营养,且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持营养费。然而,在本案中,您与被告已经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被告承担部分营养费,并没有超出合理范围。因此,从经济负担的角度来看,这部分费用是可以被接受的。 其次,关于诉讼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当事人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自己一方存在不当行为或故意拖延诉讼的情况,否则一般不会因为一方的主张不合理而增加另一方的诉讼费用负担。但是,具体到本案中,由于营养费用的金额较小(仅为3000元),并且已由双方协商解决,所以理论上并不涉及额外的诉讼费用问题。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营养费用是可协商的部分,但是否适当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认为营养费用过高或者不合理,可以在协商过程中提出异议,以寻求更加公平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减轻经济负担,如寻找医疗保险公司等。 总之,对于此案,应尽可能地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费用的增加。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