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于九九年认识并且在一起至零四年生有两小孩(没登记结婚证)零四年底她出走并和他人在一起生有一小孩并且有办结婚证,现在她已离婚,她来我说办离婚证并且要和我分财产,目前我是没多大财产,只是心里不服气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4-09-18 17:42首先,你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如果两个成年人自愿分手,并且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争议,通常情况下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如果你的妻子已经与他人结为夫妻,并且已经有了孩子,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涉及到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例如离婚时是否需要照顾未成年子女等问题。 其次,你有权要求分割你们共同拥有的财产。在中国,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股票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你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财产属于你的所有或共有。 最后,你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帮助你进行诉讼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也应该尊重对方的选择,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