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被撞死了。死前在一个哥哥家生活。还有两个妹妹。怎么分赔偿款17万。会给养他的哥哥多分,还是全给哥哥。哥哥也是母亲死后才养他,四五年了。
16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残疾人在事故发生时已经去世,则其生前的权益应当由其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来享有。因此,在分配赔偿款时,应优先考虑残疾人的合法继承人,而非其哥哥。 照顾原则。虽然残疾人在事故发生时已去世,但考虑到残疾人在世期间为家庭提供了照顾和支持,且其生前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故可以考虑对残疾人的哥哥给予一定的补偿或帮助。 实际需要与可能承担能力相匹配。在分配赔偿款时,应充分考虑残疾人在生前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承担的能力。如果残疾人的哥哥能够提供经济支持,或者有其他资源可利用,那么他在分配中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利益。 尊重死者意愿。如果有遗嘱或其他证明文件表明残疾人在生前曾指定某人为其遗产的唯一继承人,那么该继承人有权优先获得赔偿金。 综上所述,残疾人在事故发生时已去世,其生前的权益应当由其合法继承人来享有。在分配赔偿款时,应首先考虑残疾人的合法继承人,并尽可能确保他们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待遇。同时,考虑到残疾人在世期间为家庭提供的照顾和支持,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考虑对残疾人的哥哥进行一定补偿。最终的分配方案应以公平合理为基础,尊重死者意愿并兼顾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