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两个朋友合伙开店,由于生意不好 ,前期我一个人上了两个月班,后来由于生病回老家了,结果他们把店关门停止营业,说是没时间经营,这一停就是一月,现在面临关店,请问他们是否要承担主要责任
2025-02-12 17:38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合伙协议中没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每个人应按各自出资比例和贡献程度来分担责任。 首先,您需要确认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关于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摊的部分。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合伙事业有较大的贡献,并且合伙协议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则可以要求按协议规定的份额或比例分担损失。 其次,您可以考虑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中国,通过诉讼的方式,可以寻求法院的支持,以确定双方的责任分配。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分析案件情况并提供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