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已离婚几年,离婚的时候儿子归他,女儿未说给谁,但女儿的户囗在我名下,后面写了份协议说女儿他要,请问我能否现在要回女儿?还有我们共同经营了一培训学校,学校法律负责人是我,可最近他却悄悄申请把学校负责人换成了别人,请问我该怎么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2026-01-31 18:15一、关于女儿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在你与前夫离婚时,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本人的意见等因素进行判决。 二、关于女儿户口及财产分割的问题。 如果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收回女儿的户口或者要求对女儿的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分配孩子的户口及财产。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银行转账记录、房屋产权证等。 三、关于学校的负责人更换问题。 作为学校法律负责人的你,如果认为该负责人擅自更改学校管理架构是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提起行政诉讼。你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学校负责人未经合法程序变更职务,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你可以据此起诉学校负责人,要求其恢复原状。 通过其他途径寻求帮助。比如联系律师、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判断。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能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