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日我在长沙浏阳市张坊,镇建造张坊镇田溪村东风大桥,做的是桥梁基础:桥墩(地面以下按施工图纸钻孔直径1.2m深度为28米的桥桩)当时承诺是做完就给工钱结清,在签合同的时候则是工程完工桩基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当时完工日期为17年3月15号,检测合格后二期工程桥桩以上的桥面等已经开始施工,截止现在已经7个多月,现在桥已经开始过车了,仍未付清我的工钱,一直在拖,我找过浏阳市的劳动监察,部门称,我不知道公司名称,是个人签订的,找不到城建单位,无法索要!下面这个合同是否有法律作用,我该怎么办!请您解答。
2025-03-10 06:1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他人签订了关于桥梁建设的相关合同,并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工钱的时间和条件。但是,由于您无法找到负责该项目的城建单位,因此无法通过他们来索要工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选项。 要求对方提供付款凭证或相关文件证明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款项。 尽快收集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收据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聘请律师协助解决纠纷,或者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 如果情况严重,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钱。 请记住,如果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最好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问题,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也能维护双方的友好关系。如果协商无果,建议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