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结婚4年,有一个18个月的宝宝。他每月工资3400,我每月6500。婚后购入两房一车,其中一房只交了一半的房款。一半房款的那套购房合同是我们两个的名字。剩下那套和车全是他的名字。由他父母出钱购入。另外他父母借走了我的8万!我想问下,离婚后我能得到孩子么,得到孩子我能分到什么?若是不要孩子我能分到什么?
2025-03-10 05:50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证明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您的孩子是您的合法子女,您有权要求法院确认孩子的身份,并获得与孩子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分割财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对房产有权利主张,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房产;如果是车辆,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车辆所有权。至于8万元的借款问题,如果借款时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或者金额,那么该借款可能被视为无息借款,且不需要偿还。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债务都应该按照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清偿,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债权人协商解决。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