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结婚4年,有一个18个月的宝宝。他每月工资3400,我每月6500。婚后购入两房一车,其中一房只交了一半的房款。一半房款的那套购房合同是我们两个的名字。剩下那套和车全是他的名字。由他父母出钱购入。另外他父母借走了我的8万!我想问下,离婚后我能得到孩子么,得到孩子我能分到什么?若是不要孩子我能分到什么?
2025-03-10 05:48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当视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权达成协议,则按照协议执行;若无法达成协议,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抚养权归一方或双方共有,具体分配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借款,并且如果有证据证明购买房屋是用于共同生活,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平均分割。此外,如果您有其他合法收入来源,也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财产。 最后,建议您与对方充分沟通,了解其立场和想法,以便做出最有利于自己权益的选择。同时,考虑到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端,避免采取极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