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收了调解书而另一方不收,法院会通知己收方吗
18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因此,如果一方已经收到调解书,对方未收到,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该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判决的执行。因此,在收到调解书后,如一方认为调解协议不公平或者有其他争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综上所述,若一方已收到调解书,另一方未收到,则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收到调解书的一方;同时,对于一方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并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