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的自留山承包到人30年現在已有16年了,承包人种的是板栗。后来板栗起虫没多少收入,承包人每年没按产付给农户,只付10元1亩,后来村长和组长同承包人一起更改树种改变山场用地,在山上搞农家乐带种果子,没有通过社员会议,不经社员同意,修路到农家乐,占了我们的山面积,我们上镇上返映要求补偿占地,但村长不但不觯决,反而一直不理,村长强占是不是侵犯了我的山权,为了维护我的山权请你们根据法律给我一个指导。
2024-07-11 08:32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并且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农家乐等经营活动,这可能违反了承包合同的约定,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首先,您需要查看承包合同的具体条款,确认承包人是否有权改变土地用途和支付承包费用的标准。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承包人未遵守合同条款,您有权要求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此外,如果村长和组长未经社员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这可能违反了村民自治的原则,您可以向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调查处理。 同时,如果村长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承包合同、土地使用权证明、村长和组长改变土地用途的证据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