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在2月份的时候我朋友在我家住了一个多月,三月份就走了,可后来知道5月份朋友被通缉了,那我算窝藏么?就算我知道点他范了点事,可是5月才被通缉我能算窝藏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窝藏罪是指明知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或者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如果被告人在被通缉之前就已经离开居住地,并且没有向警方报告自己的行踪,那么您并不构成窝藏罪。 其次,在本案中,虽然被告人在被通缉后离开了居住地,但并没有向警方报告自己的行踪。因此,您并未为被告人的行为提供任何帮助或掩护,所以不构成窝藏罪。 最后,如果您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会对您造成不利影响,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方介入调查并处理此事。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