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您一下,现在我老公已经从戒毒所转回我们这边看守所了,因为他11年的事儿,寻衅滋事,他参与了现在把他转回我们这边看守所重新判。他12年,14年也犯过事儿。现在这事是因为11年的事儿提回来的,这事当初对方也出了谅解书,那他会算累犯吗?累犯的话可能要多加两个月。我想问您一下,这种情况算累犯吗?
17天前关于您的情况,我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解答。 首先,对于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在前罪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并且情节恶劣,应当认定为累犯。但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累犯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具体性质、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以及悔改表现等。 其次,您提到的“对方也出了谅解书”,这通常被认为是减轻刑罚的一种方式,但并不能直接证明不构成累犯。谅解书本身并不足以免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是可以作为量刑参考之一。 最后,您询问是否可能会被判处更长的有期徒刑。一般来说,累犯因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再犯的可能性,因此会比初犯受到更严厉的惩罚。具体的处罚取决于判决结果和法院的裁决。建议您与辩护律师或法律顾问进一步沟通,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综上所述,虽然您提到的情况可能符合累犯的条件,但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构成累犯。同时,您也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