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店面房因房东审批危房重建所以必须搬迁,当时搬时口头说好造好后我优先租,剩下的房租费退了我,2017年11月28号拆的,到2018年3月份已得知另租他人,那我要求赔偿搬迁损失费他不同意,到现在为止我的营业执照还在他那里没拆消,现在租的人要做营业执照房东找我我要他赔他不肯还说到工商所担保就可以,还说要告我占用他的门牌号。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维权
14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到租赁合同和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拆迁方会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并在拆迁完成后进行相应的补偿。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您可以向拆迁方提出申请并获取相关文件或凭证。 最后,如果拆迁方拒绝支付拆迁补偿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请确保所有交易都有书面证据,并及时保存相关的往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