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强迫儿女去他不愿去的地方读书这有违反法律吗违反了什么
2025-09-16 01:4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通知其所在学校;(二)责令其提供相应的保障;(三)向有关主管机关报告。”因此,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没有得到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子女去他不愿意去的地方上学,可能侵犯到子女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同时,这种行为也可能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寻求帮助和支持,以确保子女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