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在派出所上班的伙计,那时候把10万块钱贷给一个包工的,那时候叫我当的担保人,我也没见给他钱,就在借条上写的字。光写个名字。利息是2分5,现在给他8万了,本来还剩7万,他还要14万,借款人没钱给他,他在法院把我起诉了。这种利息2分以上的法院不是不能接吗,我想咨询下
16天前你好,关于你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率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年利率标准(一般为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则该部分利息不被支持。因此,如果你提供的借款合同中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那么超出的部分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次,即使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未超过法律规定范围,但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若能证明其主张的债权已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清偿,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等情形,也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或无法执行。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借款合同有效,也有可能会因其他原因导致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与借款人协商还款计划,并尽可能争取延长还款期限或分期支付等方式来减轻你的经济压力。 总之,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增强自己的抗辩能力和胜诉的可能性。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