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辽宁本溪的农村村民。本村去年开春时通知我们征用几百亩土地。每亩按五万元实付四万。当时村民都签字了。通知我们今年就没有耕种。可是事隔一年了。征占费用没给。今年也没让种地。我想问的是?村委会或者是镇政府有无权力?让国家土地说种就种说不让种就不种。??白白荒废一年上百亩土地呢?后来经过咨询说~今年没种。按每亩补偿款一千块钱的说法?请问这合理吗?百姓认为是不合理的。所以请教一下我们该咋办?谢谢
2025-03-14 20:42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耕地。如果政府在未经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强行征用土地,并且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补偿和妥善安置受影响的农民,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违法。 关于您提到的补偿标准问题,由于您未提供具体的补偿方案,因此我无法判断其是否合理。不过,一般来说,补偿应当与被征用土地的价值相匹配,以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如果您对补偿方案不满,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要求重新评估补偿标准并公正处理。 此外,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提起诉讼要求政府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或者寻求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其他村民共同协商,争取更好的解决办法。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