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跟我爱人因感情不和分居5年,这几年他不怎么管孩子,17年18年这两年一点也没有管,孩子现在上大学所有费用都是我出。不知道什么原因今年7月他还贷款,贷款多少和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想咨询下,如果我要跟他离婚,这贷款我要还吗
2026-03-08 15:5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五年以上,并且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事实,可以视为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您提到的贷款问题,如果您认为这笔贷款是由于您对孩子的教育负担而导致的,您可以考虑在离婚时请求对方补偿或者分割这笔债务。但是,具体处理方式需要依据您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