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位81岁的老太太独自乘坐公交车,车辆平稳起步行驶中,老太太去后排座椅被台阶拌倒了,责任算谁的?我也带她去医院检查,要不要支付她后期营养费?
2025-09-07 23:47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意外事故,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老太太受伤是由于公交车驾驶员或者其他乘客的行为导致的,那么公交车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后续营养费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认为老人受伤后确实需要额外的医疗费用或者康复治疗费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同时,也可以考虑与老人的家属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争取得到更多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