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我的孩子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医药费花了3万,对方垫付了2000,现在孩子的腿有伤伤残情况,协商不了
2024-10-29 08:01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您孩子的腿部受伤,并且存在一定的残疾情况,这可能会影响到您的权益。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就医费用已经支付,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对方进行赔偿,或者就医疗费用等具体事项进行协商。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