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辅路上副驾驶开门碰了一个电动车,我主责,副驾驶我孩子在辅路上副驾驶开车门碰了一个电动车,我主责孩子在副驾15岁第三责任人,当时去医院急诊检查没事,应该第二天出院,她住了一个星期药费大概7千多,保险公司给报销包括营养费,误工费,她额外还想跟我要营养费误工费,我不给她要起诉,我想问这种情况我应不应该额外给钱
29天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孩子在事故中受伤并且需要住院治疗,并且已经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您可能不需要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因为根据您的陈述,孩子的医疗费用已经被保险公司报销了。 然而,如果您认为孩子的伤情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或康复,则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这通常涉及到提交详细的医疗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您也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具体的补偿方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具体处理此类情况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