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公司原本是周末两天休息的,但是之前通知周末要加班,所以我有六天周末是有加班的,虽然公司之前说是可以调休补回周末加班,但是我和公司协商好三天后离职,所以之后就不存在补休了,既然不存在不住了,我想拿到我的6天加班工资,公司却说那六天加班不给我算工资,这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做?
2024-11-02 23:13在劳动法中,员工有权获得其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全部工资。即使您已经与公司协商并同意休假补偿,但如果您确实参加了额外的工作时间,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您仍然有权要求按照正常工作日的标准计算您的加班费。 因此,您可以向公司提出以下建议。 重新审视您和公司的协议。确保了解您是否有权要求按照正常工作日标准计算加班费。 提出书面请求。将您的主张以正式的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公司,并附上相关的证据(如考勤记录等)支持您的主张。 按照当地劳动法规进行诉讼。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请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