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省徐州市城中村一位普通市民,有房子马上被拆迁。我们周围的房价一万左右,而政府只给宅基证的1.4倍房子,其余按5100元折现,这样合理合法吗?另外还有一处住宅给定性为耕地、赔偿650元(其中包含前十天签约奖励390元),我家隔壁的房子就有两家是合法的(并排的房子),这样在法律上成立吗?我们有一百多家愿意打官司的,您们能受理吗?
2025-02-23 05:3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定期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检查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取缔。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政府给予的补偿标准不公正,您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要求重新评估和调整补偿标准。如果您的邻居也存在类似情况,可以考虑共同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