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三十年没动地,但是十九大开之前,我们村有一块地被县里面征用了。但是我们村民都要求个人的地个人收钱,有几户村民的地(包括我家),十几年前被修路了全占了。现在村里面这样分,对没一点地的不公平,我们怎么办?
2025-02-23 04:45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土地权属纠纷和补偿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因此,即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道路或其他公共设施,也必须得到全体成员的同意。 其次,关于征用土地的问题,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土地被征用是不合理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异议。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几十年前被修路占用”的情况,建议您详细调查土地使用的历史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了解土地的真实情况。如果确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