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6岁,骑无牌照100cc摩托车载两人早上8点左右骑摩托车靠路中行驶同方向行驶前方约20米一125cc摩托车没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左掉头转弯我儿子在啥车无果避让不急的情况下撞在了对方车尾我儿子摔倒大腿骨粉碎性骨折,膝盖韧带受伤同行两人无伤,对方轻微擦伤这事故怎么认定,责任怎么顾分。我们到交警队了解情况交警队拒绝透露对方姓名,住址信息,说这是他们的规定,让我们自己找对方。这符合交通事故办案流程吗?
10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于您提到的事故,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达成赔偿协议。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关于责任划分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驾驶员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超速、闯红灯等),则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和目击证人的陈述来确定。 至于交警队拒绝透露对方的信息的做法,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作为交警,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权益,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如果您对交警队的处理方式有疑问,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或申请复议。 总之,在遇到此类交通事故时,应尽快采取行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