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3年买房2000年欠费供热公司说现在是谁的房谁补交欠费,我该怎么做
2024-07-13 19:05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确2003年买房时,您是否已经知道存在欠费情况,以及在购房合同中是否对此有明确的约定。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提及欠费问题,且您在购房时并不知情,那么供热公司要求您补交欠费可能没有法律依据。 您应该首先查阅购房合同,了解合同中关于欠费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及,您可以尝试与供热公司沟通,说明您在购房时并不知情,且欠费发生在您购买房产之前。同时,您可以要求供热公司提供欠费的详细记录和证据,以确认欠费的真实性。 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卖方有义务保证所售房屋无重大权利瑕疵。如果卖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您承担了不应由您承担的费用,您可以依法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欠费确实存在,且您在购房时知情,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补交欠费的责任。但即便如此,您也可以与供热公司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分期支付或者减免部分费用的协议。 总之,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